卫生间主下水管道漏水,物业应当负责。因为主下水道为公共使用,物业对公共设施有维护维修的责任,其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看责任属于谁,首先要确认主管道漏水原因。责任划分:如果因装修造成漏水,就是装修公司责任。如果不是装修公司原因造成的漏水,就是物业责任,此时如果没有过主管道的2年保修期,物业可以找施工单位追责。如果过了保修期,只能物业自行赔偿。你可以聘请房屋鉴定机构,并邀请物业到场,对装修的管道进行认定,确定具体的责任人,然后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即可。《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卫生间主下水管道漏水的处理方法:1、可以查看一下漏水的程度,如果只是轻微的漏水,可以在漏水的位置上面使用玻璃胶粘接好。
2、如果是管道的接头处出现漏水的情况,可以在接头的位置使用玻璃胶粘接好,等玻璃胶凝固之后,再在外面包裹上一层防水胶带,起到一个二次保护的作用。
3、如果水管出现了破裂的情况,可以重新更换一个新的水管,将破裂的水管使用切割机切割下来,然后重新更换一个大小规格一致的水管,并且是用接头连接在一起。如果家里的主下水管道出现了漏水的情况,也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维修的,另外还可以找专业的维修工人上门来帮忙维修。
如果是供水设备或者管线自身质量引起问题的由供水部门维修。如果是人为引起的由责任人负责维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所以,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有些人你就是到法院一告就软了,再不行,呵呵,当我没有说,把上水管截了装个开头,这年代不就玩狠的吗,另外,防水质保5年,管道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楼上可以去找开发商,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他们专管这事,再不行上法院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质保期内同一地方维修两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来维修,费用开发商出。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水修复专业技术咨询,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修,年年漏的烦恼!
1、公共主管漏水应由物业负责维修;楼上住户内部管道应由楼上住户维修。
2、维修拆墙拆楼上还是楼下主要是看维修部分所处的位置来决定。
3、对于因漏水而造成损失的,首先需要查明漏水原因,如果查明漏水是认为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拍照登记损失,并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损失鉴定,然后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具体的纠纷可在诉讼中得到解决。
卫生间如果是主管发生漏水那是应该物业去负责维修,但是要在不是你自己打烂或者打钉打穿的情况下,才是要求物业进行维修。如果是自己在装修过程中或者安装五金打烂而造成发生漏水的话那只能是自己去维修的